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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职业风险应该由谁来分担?
来源:新华社

沈阳一家全国知名的大医院每年从全院职工工资、奖金中提取2%,用于赔付医疗差错、意外引起的患者经济索赔。此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此议论纷纷。

中国医大二院是中国医科大学的一所教学医院,连续16年保持着无医疗事故的辉煌历史。但是近年医患纠纷呈直线上升,各地出现的患者“天价”索赔个案使得“医生胆子越来越小,手术越做越小”。医院对此也没有高招,于是采取这种“土办法、笨办法”作为分担医生职业风险的权宜之计。

尽管引发纠纷的原因小到服务态度、大到医疗事故、差错,但最终争议的焦点无不落在赔偿数额上,且索赔数额越来越大。中国医大二院6年前用于这方面的支出不到1万元,去年已超过30万元。目前多数医院对患者索赔采取医院承担80%-90%,医生承担10%-20%。医院拿了大头,可索赔余额对医护人员来说还是一个天文数字。一旦出现纠纷,个人经济负担难以承受,业务成长、发展也受到影响。

从1999年9月以来,中国医大二院每年利用全院职工出资的50万元,赔付患者并奖励一年内未出现医患纠纷的科室。一年多来各种疑难手术、风险手术成倍上升,许多在别的医院被判死刑的患者在这家医院获得了“新生”。“不是我们院医生不怕风险,而是医疗风险保障金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使我们能全心全力抢救患者……”手术医生说。

然而,有的业内人士却认为用这种方式解决医患纠纷是“私了”,是自我保护。据了解,1987年我国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并没有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只规定医院应给患者一定的补偿。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赔偿制度,对患者的补偿也无据可依。中国医大二院认为,“和平”解决医疗差错、意外,从目前来看还是有生命力的。一些从国外回来的医生介绍说,现在国外已普遍实行医生职业风险的社会化,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生个人不再承担经济赔付责任,患者可直接向保险公司领取经济索赔。中国医大二院医院内部的风险保障金制度只是过渡时期的一项举措。针对近年来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医疗官司不断的现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2000年下半年设立了医生职业责任险险种,承保因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因疏忽和过失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到目前为止,辽宁省73家参保的医疗机构中还没有一家省直、市属的综合性医院。实际上,越是综合性的大医院,医生的职业风险越大。但是没有哪家医院能像中国医大二院这样,敢于揭开处理医患纠纷的面纱,愿意迈开医生职业风险走向社会化的关键一步。看来,医生职业风险社会化在我国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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