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中发[1979]83号),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将调整在京部长级干部宿舍自雇服务人员费用补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北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京部长级干部宿舍自雇服务人员费用补贴标准由每月140元调整为400元。
二、享受该项补贴的人员为:自雇服务人员的正部长级干部;65岁以上的副部长级干部(含享受副部级单项待遇的干部)。
三、本通知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今后,此项补贴按北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我局《关于调整高级干部宿舍自雇服务人员费用标准的通知》([1994]国管财字第224号)同时废止。
[ 关闭窗口 ]
本网(www.21wecan.com.cn)所刊载的所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软件、声音、相片、录相、图表,广告、商业信息及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除特别标明之外,版权归中国卫生人才网所有。未经本网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引用,再造或创造与该内容有关的任何派生产品,否则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凡特别注明稿件来源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