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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与卫生部脱钩单位变更名称工作的通知
卫办人发[1999]第153号 1999年7月16日

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文件精神,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要在职能、财务、人员及名称上脱钩。因此,你公司下属六个生物制品研究所的名称都要变更,不能再挂卫生部的名称。请你公司按照文件精神,尽快办理变更名称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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